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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来源:贵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2-04-11  作者:梁圣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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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贵州省《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已正式出台,该项政策是应对当前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服务业等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的又一纾困扶持措施。

原标题:税惠礼包又加码 助力企业再减负 ——贵州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近日,贵州省《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22〕9号)已正式出台,该项政策是应对当前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服务业等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的又一纾困扶持措施。

据悉,该项政策由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一是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同时规定,纳税人不得重复享受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已依法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次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为准;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有关规定为准。

在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基础上,贵州省结合本省实际,适时出台该项精准配套支持政策,将为全省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送去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政策红利,为纾解疫情影响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市场主体经营困难,促进市场恢复发展送来了一场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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