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度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奖励72家会计所398.9万元。
公告称,按照《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注协〔2021〕99号)和《关于申报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度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注协〔2021〕12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协会秘书处初审(资格审查)、协会专家组评议审核、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定和对外公示等程序,公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度行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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