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今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该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指标体系共包括五大类 51 项具体指标:人员管理类指标 7 项,财务管理类指标 8 项,业务管理类指标 15 项,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类指标 10 项,信息化建设类指标 11 项。其中:
•人员管理包括了事务所人事任免,员工招聘、业绩考核、晋升、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事项;
•财务管理涵盖了事务所收费政策、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费用与开支管理、会计核算、利润分配(含合伙人的业绩评价、晋升和薪酬安排)等;
•业务管理涵盖了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客户和业务的承接与续约决策,独立性与职业道德管理,客户及业务的风险评估与分类标准,业务项目的分配、承做和人员调配,项目资源投入与工作负荷管理,业务报告签发及印章管理等;
•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包含了事务所内部技术标准(例如审计方法论、实务指引、范例、工作底稿模板等)的制定,以及为了促进技术标准的一致、有效执行而实施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质量管理合伙人的任命、技术与质量管理团队的设置与运作、项目质量复核安排、质量监控和整改等);
•信息化建设包括了事务所整体的信息系统规划、运行与维护,以及业务、办公、财务、人力资源等子系统的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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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