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要求,决定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
工作重点:持续整治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结束,主要采取组织自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2年6月30日至7月9日,组织自查。2022年7月10日至7月20日,重点核查。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针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依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将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清理后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移交财政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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