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云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27号)和《云南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会〔2019〕14号)有关精神,省财政厅决定开展云南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
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基本条件包括: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担任过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或从事过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设计、重要课题项目研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获取必要的信息。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证书”,或具有财经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8周岁。
符合以下具体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已参加过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养项目,并获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证书”的人员。企业单位财经管理部门(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负责人或其副职。企业单位具有财经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职在岗的业务骨干。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与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2022年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计划招收55人。报名时间8月5日—9月9日,笔试时间10月15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为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云南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培养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承办,培养周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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