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财经信息正文
 

4家定期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发行人被处分

来源:中新经纬APP   发布时间:2022-08-24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发布自律处分信息显示,4家定期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发行人被处分。

原标题:“交易商协会:4家定期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发行人被处分”

中新经纬8月2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网站22日发布自律处分信息显示,4家定期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发行人被处分。

交易商协会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科控股”)、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梧州东泰”)、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州水投”)、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羊安新城”)等4家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财务信息

根据银行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4家发行人分别予以以下自律处分措施:

一、湘科控股未能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金银国予以通报批评。

二、梧州东泰未能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罗兆昌予以通报批评。

三、贵州水投未能按期披露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叶江玫予以诫勉谈话。

四、羊安新城未能按期披露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常文第予以诫勉谈话。

延伸阅读:

  • 交易商协会推出中债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 交易商协会取消强制评级降低评级依赖
  • 交易商协会助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提升
  • 更多关于 交易商协会 的新闻 关于 交易商协会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