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吉林审计厅印发《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2-11-08  作者:待查   编辑:cljmy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吉林省审计厅印发《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审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理顺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集中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优化电子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使用流程,近日,吉林省审计厅印发《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规范了电子数据管理使用操作流程,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

《办法》明确了电子数据的具体管理部门及其有关职责。指出各部门(单位)在电子数据采集、整理、存储、使用和分析等工作环节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数据审计各环节工作的责任落实。

《办法》对电子数据采集的完整性、规范性做出规定,细化了数据采集标准,对电子数据的采集报送、验收存储、使用授权和保密管理等工作步骤提出了要求,规范了电子数据管理使用的工作程序。

《办法》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标准化整理,保证数据信息的可操作性和可共享性。强调各部门(单位)开展数据分析时,要注重运用系统建模理论和方法进行模型设计,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领审计方法体系,实现数据资源和分析方法的共享共用。

《办法》进一步强调做好电子数据安全保密工作,明确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电子数据管理使用第一责任人,对与安全保密有关的电子数据报送和授权使用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电子数据使用的安全性。

更多关于 吉林 审计 的新闻 关于 吉林 审计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