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2〕199号)精神,经研究,省财政厅决定于2022年11月18日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13:00-17:30,请于11:30-12:20报到。
二、答辩地点
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培训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41号,联系电话:024-29879111/29879000)
三、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分为个人自述、业绩、论文和会计前沿问题四部分。答辩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其中个人自述时间限时3分钟。
四、防疫要求
1.答辩人员须满足“辽事通”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体测低于37.3度等要求,并提交健康承诺书(附件1),无异常后方可参加答辩。
2.答辩期间请遵守沈阳市和培训中心防疫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答辩全程佩戴口罩,答辩期间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需立即自我隔离,并立即报告省财政厅会务组。
五、其他事项
1.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可申请远程视频答辩,答辩人员需填报《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视频答辩申请表》(附件2 ),并附政府部门发布的封控通知、社区证明、隔离证明等材料,于11月12日17:00前报送至lncfo2008@,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视频答辩,视频答辩要求详见附件3。
2.答辩人员需在指定时间进入培训中心,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等社会车辆禁止入内。请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答辩,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并及时关注评审申报系统和辽宁会计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以上事宜若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另行通知。
省财政厅联系人:段有凤
联系电话:024-22709343、22827431
附件:附件1: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2: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视频答辩申请表.xlsx
附件3:视频答辩须知.doc
辽宁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