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山东省等地区推迟举行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31号
鉴于当前疫情发展仍处于较快时期,部分地区暂不具备考试组织实施条件。河北省、山东省 、青岛市、山西省大同市、陕西省榆林市、广东省江门市、湛江市、河南省洛阳市、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信阳市,原定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举行的税务师职业资格延期考试,再次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