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财经信息正文
 

沪深港通业务规则再迎修订

来源:澎湃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1-25  作者:孙燕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后,沪港通、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再迎修订。

原标题:“沪深港通业务规则再迎修订: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股票将纳入”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后,沪港通、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再迎修订。

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同样就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简称“深港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2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简称“沪港通办法”,与“深港通办法”合称“办法”)自2014年9月26日实施,此次为第10次修订。深港通办法则自2016年9月30日施行,此次为第7次修订。

对于此次修订的背景,沪、深交易所均表示,2022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按照联合公告的相关安排,交易所拟对《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以明确沪港通、深港通股票标的的具体选择标准,进一步优化标的调整机制安排。

那么,此次修订有哪些变化?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五方面要点。

要点一:新增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纳入沪股通、深股通股票规定

沪股通办法、深股通办法明确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沪股通、深股通的条件。

具体而言,沪股通办法、深股通办法明确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深股通,除需要符合深股通股票一般调入标准外,还需要满足上市时间满6个月及其后20个交易日、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考察日前183日中交易日的日均市值不低于200亿元、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考察日前183日成交总额不低于60亿元、未因违反该类股票监管规定受本所公开谴责等条件。

相应的,沪股通办法、深股通办法也明确了该类公司首次纳入考察时点。

需要指出的是,表决权差异安排是指发行人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

广悦律师事务所指出,“差异化表决”,又称“同股不同权”、“双层股权架构”,实质是股权中表决权和财产性权利相分离,是相对于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同股同权、一股一权”这一经典治理结构而言的一种特别表决权制度。

要点二:修改沪股通、深股通股票调入标准及机制

沪股通、深股通股票纳入范围方面,沪港通办法将沪股通股票基准指数调整为上证A股指数,深港通办法则将深股通股票基准指数调整为深证综合指数。同时,沪港通办法、深港通办法均设置了指数成份股(剔除风险警示股票和B股等)符合日均市值50亿元以上、日均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和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总交易日天数的比例低于50%等调入条件。

相应的,办法也新增明确了上证A股指数成份股、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的调入时点。其中,符合条件的当月新纳入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分股,或者当月被撤销风险警示的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在月度定期调整时纳入;符合条件的其他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在半年度定期调整时纳入。

此外,沪股通、深股通股票标的范围也包括A+H股上市公司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A股。相应的,沪股通办法、深股通办法也在原A+H股中的A股调入安排基础上,新增A+H股中的A股被撤销风险警示后的调入安排。

要点三:修改沪股通、深股通股票调出标准和机制

沪股通、深股通股票调出标准方面,沪股通办法、深股通办法明确沪股通、深股通股票(非A+H股)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亿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额低于2000万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总交易日天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等情形的,将在半年度定期调整时调出沪股通、深股通股票。

相应的,沪股通办法、深股通办法也明确了沪股通、深股通股票定期调入调出安排的公布时间:股票定期调入调出安排于月度和半年度定期调整考察日下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遇非港股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港股交易日)公布;如当月有国庆、春节、五一法定节假日,则于当月第一个完整沪股交易周的星期五公布。

要点四:调整港股通股票纳入、调出标准

港股通股票标的范围方面,沪港通办法在现行港股通股票标的基础上,新增纳入股票调整考察日前12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上市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深港通办法的港股通股票标的范围已包含股票调整考察日前12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上市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故此次未调整港股通股票调入标准和调整机制不变。

调出标准方面,沪港通办法、深港通办法均明确:属于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且不属于A+H股的港股通股票,调整考察日前十二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低于40亿港元的,调出港股通股票。

要点五:增加股票调整考察日释义

股票调整考察日方面,沪港通办法、深港通办法均明确:对于沪股通股票、深股通股票,指股票半年度定期调整考察日(每年5月31日和11月30日)、股票月度定期调整考察日(每月最后一日)以及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考察日。

对于港股通股票,股票调整考察日则指恒生综合指数编算细则中定期检讨所使用的数据截止日。

延伸阅读:

  • 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 证监会修订相关资管业务规定支持科技创新
  • 证监会明确五大重点工作 更好服务经济整体好转
  • 更多关于 证监会 的新闻 关于 证监会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