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须知

来源: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时间:2023-04-03 作者: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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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须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023年免试申请的受理时间为4月6日—28 日(周六日除外),免试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报省注协考试部(1107室)审核:

(一)《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二) 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免试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为一式三份。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0号希望大厦1107室,咨询电话:0351—5639693。

附件: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2023年3月31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