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就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配套自律监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保障独立董事制度平稳落地
作者 邢萌 孟珂 田鹏
独立董事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推动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保障。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沪深北交易所表态,全面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意见,保障独立董事制度平稳落地。同日,为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就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配套自律监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
做好制度改革的落实衔接
系统完善规范运作指引
上交所表示,将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作为持续深化巡视整改、落实中国证监会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工作。
上交所将以《意见》发布为契机,深入贯彻改革要求,做好如下三方面工作。首先,做好制度改革的落实衔接。全面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系统完善规范运作指引,后续将及时调整公告格式、业务办理等业务指南。
4月14日,上交所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自律监管规则主要从以下五方面体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系统性、集成性:一是明晰独立董事作用定位;二是完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三是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四是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五是增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其次,强化独立董事的任职管理和履职监督。引导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审慎开展独立董事提名选任工作,压实候选人和提名人的首要责任,规范透明地做好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认定工作。
再次,持续做好服务支持。后续将按照监管转型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三开门”,继续发扬“店小二”精神,动态调整优化培训课程,帮助独立董事快速适应改革变化。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多管齐下、凝聚共识,保障独立董事制度平稳落地,推动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氛围和崇法守信的市场环境。
深交所:
加大自律管理力度
从严把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作为承担资本市场一线监管职责的自律组织和服务机构,深交所表示,将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要求。同时,将配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作为《落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工作方案》的重要内容,并与持续深化中央巡视整改的相关工作紧密结合。
具体来看,深交所将围绕“优化制度体系”“创新服务供给”“严格自律管理”等三方面做好本职工作。在优化制度体系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修订主板和创业板的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自律监管规则,进一步明晰独立董事的作用和定位,优化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权益。
深交所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自律监管规则,于4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晰独立董事的定位和作用;二是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三是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四是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方式;五是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此外,在创新服务供给方面,以开展座谈、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独立董事在制度执行、任职履职方面提出的需求以及意见建议,推动优化独立董事履职环境。在严格自律管理方面,根据《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自律管理力度,坚持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从严把关,在日常监管中关注独立董事履职投入、履职保障、兼职家数情况,压紧压实独立董事履职责任,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行为。
深交所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优势,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为切入点,落实落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多措并举、凝聚共识,共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文化,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北交所:
深化市场服务
畅通独立董事意见反馈机制
北交所表示,《意见》着力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北交所将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落实《意见》有关要求,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要目标工作,将配合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北交所推动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通过优化制度规则、强化自律管理、深化市场服务等方式将独立董事相关制度改革要求落实、落细。
具体来看,一方面,优化制度规则。修订北交所上市规则和独董指引等相关自律监管规则,进一步明晰独立董事的作用和定位,优化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权益。
据了解,北交所同步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独董指引》),自4月1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上市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和监督事项、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优化独立董事选举机制、适应性文字调整以及其他规则修改。在《独董指引》主要修订内容中,值得注意的是任职资格方面,为进一步压实独立董事责任,调整连续任职限制与兼职家数要求。
另一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后续,全面加强独立董事资格审查,在日常监管中密切关注独立董事履职投入、履职保障、兼职家数等情况,压紧压实独立董事履职责任,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行为。
此外,深化市场服务。持续丰富培训课程内容,增加培训频次,畅通独立董事意见反馈机制,帮助北交所上市公司更好适应此次改革的变化,引导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北交所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使命任务,锚定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总方向,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切入点,落实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持续凝聚各方共识,促进上市公司治理能力提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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