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近日,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检查发现存在明显执业质量问题的10家会计所、21名注会实施行业惩戒(含2021年检查跨期处理的1家会计所、2名注会)。
广东省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由广东省财政厅和省注协共同组织。共组织165名检查人员对137家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抽查业务报告6603份,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告5821份,验资报告190份,专项审计报告592份。
从检查情况看,行业整体执业质量持续提升,绝大部分事务所完成了对上一轮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管理和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保证了业务质量。超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等行业乱象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务所数量明显减少,行业审计秩序和审计质量得到有效规范和提升。
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在质量控制体系方面,检查发现小部分事务所存在未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或已制订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主要包括:合伙人机制不健全,如缺少合伙人晋升、考评、行为规范和违规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未建立适当的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未落实业务质量复核相关规定,业务质量复核工作流于形式等。在职业道德方面,检查发现小部分事务所未建立健全职业道德相关制度等问题,如未制定从业人员违反事务所职业道德制度的惩处政策;未建立制度要求从业人员每年签署独立性确认函等。在审计质量方面,检查发现极个别事务所存在未执行实质性审计程序出具报告问题;个别事务所因审计程序缺失导致未发现财务错报信息;少数事务所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如银行存款、借款、应收账款等未执行函证程序,固定资产未执行监盘或抽盘等程序,存货未执行监盘或抽盘、计价测试、截止测试等程序,损益类科目未执行截止测试、分析性复核等程序。
检查主要发现以下事务所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
1.广州市忠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执行某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支付大额业务回扣,且未获取合并范围内34家企业的财务资料,未执行实质性审计程序出具报告等问题。
2.广州天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假冒注册会计师名义出具审计报告,以及执行某中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未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对审定表与明细表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未予以关注等问题。
3.睿丰会计师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存在执行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对重要科目仅编制审定表和明细表,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等问题。
4.陆丰市嘉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执行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等多个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仅在底稿中罗列报表期初、期末、本年发生额、明细余额等数据,仅对个别科目记录少量会计分录,无具体审计轨迹,未实施有效审计程序等问题。
5.广州弘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执行某铝业有限公司等多个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对重要科目仅编制审定表及明细表,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等问题。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的规定,省注协对检查发现存在明显执业质量问题的10家事务所、21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含2021年检查跨期处理的1家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具体如下:
1.给予广州市忠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欧阳鑫宝、李迎新2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2.给予广州天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给予注册会计师张晓鸣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3.给予睿丰会计师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及许彩丽、邹本金、卢卫平3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4.给予广州中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李浩辉、闫小林2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5.给予陆丰市嘉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潘武、黄葆才2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6.给予广州弘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阎静、罗文昂、陈兆广、万琼、张俊华5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7.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另外4家事务所、6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责令书面检讨的行业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