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发布《关于建立证券检查专家库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监管能力,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41号),决定建立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
入选省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资产评估、证券市场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证券评估业务实践经验;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连续登记执业8年以上,至少在某一细分专业领域内具有特长;在证券评估机构执业,担任项目经理以上(不含)职务5年以上且最近5年内作为资产评估师签署过不少于2份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整体评估业务报告,或负责本机构质量控制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检查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入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技术专家库、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等人员优先考虑。
按照本人申请、评估机构推荐、省评协审定的方式选拔入库专家。
2023年7月7日前,申请人完成申报。
原文地址:https://www.zicpa.org.cn/luban/detail?parentId=27&articleId=h+OG4QjBMYQsjFVznNh7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