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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注协限期提供专职执业佐证材料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3-09-06  作者:视野   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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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安徽注协发布《关于限期提供专职执业佐证材料的公告》,要求存在社保参保单位和执业单位不一致、多个单位参保等不符合专业执业问题的76名注册会计师,限期提供专职执业佐证材料。

中国会计视野讯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限期提供专职执业佐证材料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1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财政部和人社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我会核查发现76名注册会计师存在社保参保单位与执业单位不一致、多个单位参保等不符合专职执业的情形,现以公告形式敦促限期提供专职执业佐证材料。公告期限为2023年9月4日9月8日

附件:2023年社保异常注册会计师名单

原文地址:http://www.aicpa.org.cn/ahzx/wjtz/xgtz/zcgl/16925885887412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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