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告》。四川注协通报2022年会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对8家会计所及35名注会作出行业惩戒,其中公开谴责4家会计所及10名注会,通报批评2家会计所及18名注会,训诫2家会计所及7名注会。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告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我会”)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及相关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0〕10号)的要求,2022年我会与省财政厅联合对76家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名单通过财政厅和省注协网站进行公告。76家被检查的事务所,包括16家普通合伙所、60家有限(责任)公司,涉及注册会计师共722人。检查范围内事务所共出具各类报告41380份,检查组抽查772份。
2022年,我会共组建6个检查组,抽调44名检查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24名,协会工作人员8名,财政厅工作人员12名。进场前召开联合检查启动会暨培训会,对检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发送检查资料包,确保每个检查人员清楚检查要求,以落实检查方案、保障检查质量。在检查现场,各检查组注重技术帮扶,就事务所出现的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与相关人员交流沟通,针对性地给予建议。现场检查结束后,我会及时梳理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并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同时,按照联合检查“一查双罚”的原则,与省财政厅召开联合审理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多次进行梳理、讨论,客观分析评价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统一检查处理尺度,就处理意见达成一致。2023年4-5月,我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惩戒委员会第三、四次全体会议,对2022年检查中发现的会员执业违规行为及拟惩戒对象提交的申辩材料进行审议、形成惩戒决定。2023年7-8月,我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对被惩戒对象提出的申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最终决定。
二、检查重点
在检查对象的选取上,我会以全省事务所全面自查为基础,将保证覆盖面的周期性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相结合,同时考虑近几年未接受过检查、“四类”违法违纪行为整治以及涉及投诉举报、报备异常等日常监管线索来确定检查对象。
在业务项目的选取上,坚持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理念,根据对被检查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估及业务特点,兼顾不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同规模客户、不同业务类型进行抽样检查。同时关注事务所内部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项目重点检查。
在检查内容上,重点关注被检查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在执业过程中遵循业务准则和执业规程的情况。同时,按照财政部及中注协工作要求,检查中还加大了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非注册会计师控制事务所以及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提取管理、职业责任保险投保等问题的检查力度。
三、检查结果
从整体情况看,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水平较以前年度有所提高。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治理逐步规范,风险意识逐步增强,执业质量不断提升,但同时也有少部分事务所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种问题:如,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有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未建立或虽建立但执行不到位;人力资源与业务规模及需要的执业能力不匹配;质量控制复核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及内部管理不规范等。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有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简单,审计策略和计划无针对性;实质性测试程序中,存在必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的情况,特殊事项审计程序普遍缺失;在事务所实际运作过程中无监控有关的书面记录,普遍以复核代替监控。
此外,还有个别事务所存在诸如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出具意见类型不恰当报告,工作底稿严重缺失,甚至无工作底稿出具报告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会秉承“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宗旨和理念,积极探索帮扶教育与行业惩戒相互结合、共同促进的方式进行处理。
(一)帮扶教育
对检查中发现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25家被检查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质量控制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共计55人,进行集中警示约谈暨强制培训。
(二)行业惩戒
1.对2022年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6家事务所及33名注册会计师,我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行业惩戒。其中:
(1)公开谴责3家事务所及8名签字注册会计师
包括:四川万禾润沣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赵方勇、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解放;四川方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凌远见、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运莲;成都远望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李德华、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秀宁、伏天伟;四川汇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邓建平。
(2)通报批评2家事务所及18名签字注册会计师
包括:四川汇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森、杨燕、周平;四川必达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曹既文、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辉、许建军、陈蓉、米蓉、谭万生、邓富斌;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周凯;四川信永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徐世福;乐山桥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罗春斌、签字注册会计师蒋燕玲、卫碧芳、李学祥;四川瑞连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陈锦;四川万禾润沣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
(3)训诫1家事务所及7名签字注册会计师
包括:乐山桥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元厚、蔡利红;四川信永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樊建玲、郑文杰;四川瑞连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素艳、赵庄年、王洋。
2.对2022年专项案件调查中发现问题的2家事务所及2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业惩戒,分别为:
(1)公开谴责四川久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张思宏、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建融。
(2)训诫四川智恒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9月4日
原文地址:http://www.scicpa.org.cn/xzwjgg/5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