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公告称,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河南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责成25家“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限期进行整改。
截至2023年9月15日,整改期已满,仍有6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五条有关规定,现将这6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
上述机构应当充分认识无证执业的违法性、危害性,尽快办理注销营业执照或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等。
各单位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注意核实其执业资格,如需查询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情况,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栏目查询。
社会公众如发现上述机构在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期间,存在开展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包括: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的,欢迎向河南省财政厅举报。
原文地址:https://czt.henan.gov.cn/xwdt/tzgg/index_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