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报名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除外。
考生如不能在集中发放时间领取,可与各考区电话联系,预约其他时间领取证书。
二、发放地址及咨询电话
1.长春市: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0431-89865971;
2.吉林市:吉林市财政科研所五楼培训部(吉林市船营区永春胡同8号),0432-62011331;
3.四平市: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2(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号),0434-3215082;
4.辽源市: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0437-3252494;
5.通化市: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市: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0439-3226392;
7.白城市: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0436-3219892;
8.延边州: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411室(延吉市延南路608号),0433-2876085。
9.松原市: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602室(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506室(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180号),0435-4223791;
11.公主岭市: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0434-6869019。
三、其他事宜
(一)考生本人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领取合格证书。本人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可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二)报名资格复核通过后,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证书个人保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要求归入人事档案。以上材料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三)考生领取合格证书30日内,需要到“吉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栏目注册或修改完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据。
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