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选拔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通知》。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深入推动新时代全区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人才队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选拔对象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本期共选拔培养5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5人左右、资产评估师15人左右。
申报条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素质;中国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累计执业5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身体健康;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处理处罚、行业惩戒,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资料审核、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择优录取50人,并通知考生本人。
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报名。笔试时间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拟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地址:https://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tzgg/202311/t20231109_2408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