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开展<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线上培训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线上培训的通知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下称《暂行规定》)已于2023年8月1日印发,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引导有关各方增进理解认识、更好推动《暂行规定》贯彻实施,财政部会计司将举办《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线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此次培训视频播放时间段: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8:00。培训视频时长约100分钟。
二、培训对象
培训面向各类企业财会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等实务人员,以及从事会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将针对《暂行规定》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进行讲解培训,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及《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运用指导,提升执行效果。
培训采用网络播放的方式,培训人员通过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网络链接进入免费观看培训(进入方式附后)。
财政部会计司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线上培训进入方式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手机端二维码:

电脑端网址:
https://szpg.e-nai.cn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手机端二维码:

电脑端网址:
https://vnkmp.h5.xeknow.com/sl/2D747I
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手机端二维码:

电脑端网址:
https://flefh.h5.xeknow.com/sl/3m5W4X
咨询电话: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010-6450525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021-69768000-68071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0592-2578336
原文地址: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311/t20231124_39180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