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及其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瑞昌市审计多举措推进内审工作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各乡(镇、场、街道、风景名胜区)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副组长若干人,由党(工)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担任。配备2—4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二是明确乡镇内审责任和审计程序,确保内审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内审人员学习培训。推动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模式。建立内审人员数据库,加强内审人员信息化管理,制定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管理办法,对轮训内部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程序、日常管理、解除与终止等方面进行规范,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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