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卫敏等572名同志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4〕44号)批复,同意卫敏等572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3年11月19日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23年度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pdf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2月19日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卫敏等572名同志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4〕44号)批复,同意卫敏等572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3年11月19日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23年度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pdf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