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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宾阳县发布一季度购房补贴政策

来源:澎湃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2-27  作者: 计思敏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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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发布了实施2024年一季度购房契税补贴的通知。通知指出,购买宾阳县行政区域内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原标题:广西宾阳县发布一季度购房补贴政策,买新房每套最高补贴1万元

2月26日,据微信公众号“宾阳县人民政府”消息,近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发布了实施2024年一季度购房契税补贴的通知。通知指出,购买宾阳县行政区内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根据通知,购买范围为宾阳县行政区域内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含当日)。

通知明确补贴标准,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如已缴纳契税金额未超上限金额,则按实际已缴纳契税金额予以财政补贴。补贴方式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县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发放契税补贴资金。

按照政策,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在补贴范围内。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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