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永鼎及相关责任人因会计处理不规范,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年03月19日,江苏证监局公告,对江苏永鼎及相关责任人莫思铭(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和吴春苗(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原因是,2020年11月,江苏永鼎原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欣益通信科技在未有对应收入的情况下,将1,500万元款项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存在会计处理不审慎、不规范情形,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要求相关责任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并于收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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