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明确,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昆明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有: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统一领导全市财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昆明市财会监督体系;负责推进各财会监督主体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统筹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主体的贯通协调,研究确定全市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财政局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负责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会计财务处按财会监督有关要求和单位职责分别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财会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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