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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把IPO准入政策"组合拳"提质

来源:中国经营报   发布时间:2024-03-28  作者:郭婧婷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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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关,通过严格的审查,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原标题:证监会严把IPO准入 政策“组合拳”促A股提质

资本市场发展关乎亿万投资者的“钱袋子”,3月15日证监会连发四文提振投资者信心。上述文件分别涉及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等相关内容。同时也体现证监会监管新思路,突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即“两强两严”。

在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看来,证监会一系列政策的推出,预计将显著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吸引中长期机构资金及居民财富流入资本市场寻求长期回报,利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企业服务将更注重对上市公司质量的甄别能力和依法合规展业,专业性和合规性将更为关键。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3月15日在国家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四个文件发布后,还会有相应的配套规则、相关的制度举措将抓紧出台,通过这些政策和举措,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好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发展之路。

严把上市准入关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关,通过严格的审查,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今年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强调,企业IPO上市绝对不能以圈钱作为目的,更不允许造假、欺诈上市。因此,注册审核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依规、严之又严,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全力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的门外。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此次印发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着眼于从源头出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通过8项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的监管。

“这些措施有些是对我们过往行之有效做法的一个强化,也有一些是新的安排,核心就是要让发行监管的链条更加坚固,监管更加严格,板块功能更加突出。”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严伯进表示,在充分听取市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后,上述文件对上市门槛也会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上市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做好短、中、长期规划,不得搞突击的“清仓式”分红。二是要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从监管实践看,目前有的板块上市财务指标偏低,综合性不足,引导分流企业到合适的板块作用不充分。三是从严监管未盈利企业上市,从实践看,科技企业发展可能会有一个未盈利阶段,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差。一些优质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更好更快成长,但绝不能是那些拼凑技术的“伪科技”企业。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上述文件对于提高A股市场的可投资性,推动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关,通过严格的审查,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样能够支持更多好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将一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排除在外。

《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这些措施是针对当前上市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于一些上市公司会形成极大的震慑。”杨德龙进一步分析。

现场检查是发行上市书面审核的延伸和补充,记者注意到,近一段时间,证监会对2021年出台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进行了全面评估,完成了修订工作。

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改就是明确了对在实施现场检查过程中撤回了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撤回了上市申请,仍然要开展检查,该追责、该处罚的仍然要追责处罚,从根本上整治曾经出现的企业“一查就撤”现象。此次新规还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检查程序,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并且特别强调处理标准要统一。

严伯进表示:“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主要考虑是同步增加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使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

2024年以来,随着证监会严把上市准入关,A股市场出现一波IPO“撤回潮”。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约有70家拟上市企业主动撤回上市申请。主动撤回上市情形多样,其中“一查就撤”屡见不鲜,比如,思索技术和中鼎恒盛,收到首轮问询函后选择主动撤单。

在严监管方面,证监会在制度规则上已经明确了对于“一查就撤”现象要追究到底、责任到人。今年2月9日,证监会公布了对思尔芯的行政处罚。理由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涉及欺诈发行违法行为,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证监会处以1650万元的处罚。其中,对公司罚款400万元,对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董秘、首席财务官监事会主席等人处以10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罚款。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主动撤回申请后,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提到:“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关注撤否率比较高和业绩变脸等市场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强化内控,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

高压打击财务造假

此次《意见》指明重点打击五类财务造假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增加市场信心。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则着眼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围绕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了18项措施。

在严格规范减持方面,《意见》提到,将减持与上市公司破净、破发、分红等挂钩。对通过离婚、质押平仓、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等方式绕道减持的行为严格监管。“这也是针对去年出现的一些花样减持做出的针对性措施,有力地打击了一些违法违规减持的行为,能够有效地提振投资者的信心,避免一些大股东违规减持,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杨德龙向记者表示。

中信建投非银金融与前瞻研究首席分析师赵然认为,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增加市场信心,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信息,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

一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证监会重点打击的行为。此次《意见》指明重点打击五类财务造假行为:一是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二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三是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节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四是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造假的行为。五是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过程中伴随的一系列造假行为。

据证监会官方统计,2023年证监会全系统共审结案件350余件,处罚责任主体千余人(家)次,罚没款金额60余亿元。“特别是对紫晶存储案、泽达易盛案、易见股份案、奇信股份案等市场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财务造假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有力整肃净化了市场环境。”今年年初,谈及打击财务造假力度,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如是说。

在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方面,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示,下一步将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推动相关部门把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工作、市值管理工作纳入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对于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极少的公司,要综合其他指标,对相关的股票实施风险警示。要推动绩优的公司结合半年报、三季报实施一年多次分红。“我们还要引导和支持更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并且鼓励回购注销。”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围绕活跃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曾提出多条建议,比如,要加大对于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加大激励机制,引入多种金融工具,更好地发挥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激励作用;要加强对增量上市公司在入口端的核查,加大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改革,保障上市公司池子的基本平衡。

受访业内人士表示,证监会提出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一举措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资本市场的公信力。

对于监管的下一步举措,机构也有一些预测。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表示,预计实质性政策将相继出台,以增强金融机构的功能性、专业性。预计引导股东单位加大功能性考核的权重、压实证券公司交易管理职责、督促证券公司健全投行内控体系、强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设等实质性措施将会逐步出台,推动行业机构增强功能性、提升专业性,更加关注投资者的长期回报,为资本市场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延伸阅读:

  • 证监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
  • 证监会加强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一年多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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