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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不健全建发股份被警示4人遭点名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4-04-13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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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建发股份收警示函,公司董事长郑永达、总经理林茂、财务总监魏卓、时任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许加纳被监管谈话。

原标题:V观财报|内控不健全!建发股份被警示,董事长等4人遭点名

中新经纬4月12日电建发股份12日盘后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和《关于对郑永达、林茂、魏卓、许加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监管谈话措施决定》)。

据《警示函》和《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经查,建发股份存在两项违规问题。

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财务核算存在薄弱环节,财务复核程序不到位,房地产业务中个别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的减值测试不够审慎,供应链业务中个别品种如氢氧化钴、电缆等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不充分。

二是内部控制不健全。公司对个别子公司管理不到位,部合同用印审批不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厦门证监局指出,建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四条和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建发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永达作为公司董事长,林茂作为公司总经理,魏卓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许加纳作为公司时任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建发股份上述违规问题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建发股份是一家以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现代服务型企业

企业经营方面,建发股份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8亿元到14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55亿元到79亿元,同比增加约88%到126%。

二级市场上,建发股份12日收跌0.1%报10.51元/股,总市值3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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