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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青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被警告

来源: 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4-04-16  作者:天眼君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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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余青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因出具的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被江西省财政厅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原标题:新余青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13日消息,新余青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因出具的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被江西省财政厅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据公告内容,新余青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出具的报告中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新余青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构成了出具的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违规行为。因此,江西省财政厅决定对其进行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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