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全国会考办: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资格考试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14  作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无忧草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向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地点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审核 

外籍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等。 

报名条件中有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规定的,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三、工作要求 

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高考试服务水平,确保外籍人员顺利有序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更多关于 会计资格考试 的新闻 关于 会计资格考试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