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10号)。从充分认识会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新修改会计法的宣传培训、加快修订配套制度以及切实加强新修改会计法的组织实施四个方面对新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从学习培训、宣传解读、配套制度、组织实施等多个方面确保新修改会计法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通知》指出,财政部正积极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等配套制度的修改或制定工作,确保新修改会计法落实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修改会计法精神,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涉及法律修改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清理工作,主要内容违反新修改会计法的,要停止执行并予以废止;部分条款与新修改会计法不一致的,要进行修改;政策不配套、不协同的,要理顺制度关系,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新修改会计法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修改后的各项规定,把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会计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好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加强财政部门执法力量建设,提升会计、法律专业素养,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加大对财务造假等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法律执行力和威慑力;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注重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交查处效率,强化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