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我省(江西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南昌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召集人任珠峰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邓永翔,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平以及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部江西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等9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听取了各成员单位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会议强调,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全省高质量发展全局,不断增强“持续强化财会监督”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提升行政效能、推动经济增长、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当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较为普遍,持续强化财会监督仍然面临较多挑战,必须精准识别、靶向施策。一要在查处违背中央财经政策上下功夫。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作为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反国家政策、影响经济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二要在严肃财经纪律上下功夫。紧盯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以及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等重点环节,开展驻点监督、专项监督、联审联查等,并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放大震慑效应。三要在加强会计评估行业质量监督上下功夫。聚焦行业执业突出问题,加强对企业财务、会计行为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和2024年工作要点。会议指出,我省建立省级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中央5家驻赣单位和省直4个部门为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强化合作,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要分兵把口,履职尽责。省财政厅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扛起相应的财会监督职责,发挥部门专业所长,精准实施靶向监督。二要守土有责,严管所辖。要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长效。三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认真执行工作规则,加强工作协同、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监管、成果共用,凝聚监督合力。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督有机贯通,提升财会监督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