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建立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协调机制,旨在搭建常态化的面对面沟通平台,定期互通财会监督重要情况,研究处理财会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近期,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召开协调机制工作会商会议,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帆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海涛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副主任李凯舟,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唐剑冰,广西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建平,广西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艳雯,自治区国资委二级巡视员王洁,广西税务局二级巡视员孟宗民,以及各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海涛副厅长传达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要点和核心要义。各监督主体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广西财会监督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胡帆厅长充分肯定了广西2023年财会监督工作成绩,分析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财会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并就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胡帆厅长强调,一是要共同扛牢财会监督职责,财政部门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监督主体责任,以及对相关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强财会监督主体间的政策衔接、工作会商、信息互通等,引导和推动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有效协同。三是要加强向上汇报、对下督导。自治区财政厅统筹推动全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各有关部门抓好本行业本系统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四是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重大事项会商、监督情况互通、监督任务协同等工作联动。五是要全力推动2024年广西财会监督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聚焦主责主业,明确工作安排、加强沟通协调、有力有序实施,力争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监督成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相关决策部署,坚决扛牢财会监督主责,不断健全完善协调机制,促进协调机制工作有序运转、功能有效发挥,统筹推动广西财会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