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责审计“三原则”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
作者 游家鹏 徐新航
近日,新洲区审计局在某街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立足“四原则”,围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相应效果,用审计报告描绘干部履职“画像”,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提供重要参考。
一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根据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围绕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既要防止对某些经济行为的评价缺位,又要防止超越权限的评价越位,坚持“以权定责,以责定评”,经济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不作评价。
二是坚持客观性原则。以审计事实为依据,在审计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附带任何主观意见,既不言过其实,又不牵强附会。
三是坚持谨慎性原则。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陈述和申辩;对情况复杂难以结论的问题,要进一步查阅认定责任的相关会议纪要、记录、批示、文件等方面证据;审计评价要用语规范、语气中肯,采取写实的办法进行表述,实现审计报告精准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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