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中税协印发《师资库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4-09-03  作者:视野   编辑:cljmy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中税协印发《师资库管理办法(试行)》。

为提升教育培训工作专业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理论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培训师资队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近日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各类培训原则上应聘请已纳入师资库管理的授课人员负责授课;有特殊需求的培训,可以邀请师资库以外的专家、教授、业务骨干担任授课人员。

《办法》明确了师资人员入库条件,入库及出库管理、使用和日常管理。

根据培训工作需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师资遴选通知,采取个人申请、所属单位及地方税协推荐的方式开展征集工作。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需填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推荐表》,并由推荐单位核实、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一次入库任期3年。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程序办理师资续聘,不符合条件或无法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不再续聘。

更多关于 中税协 师资库 的新闻 关于 中税协 师资库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