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门:把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于审理工作全过程”
作者 贺磊 江婷
近年来,荆门市审计局扎实开展研究型审理工作,将研究理念、思维、方法融入审理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审理工作质效,助力审计质量提升。
一是聚焦目标重点研究,提高审理站位。提升审理工作政治站位,树立宏观思维,强化全局观念,不断拓展和丰富审理内容和重点。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结合地方、行业和审计对象的特点,聚焦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深入研究国家、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从政治的高度分析研判审计反映内容是否真实准确,问题是否客观公正,在审计成果中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聚焦政策法规研究,推动依法审计。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研究摆在突出位置,在审理实践中坚持“研究先行、研以致用”。结合年度审计项目,收集、整理相关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废止、修订、更新情况,梳理汇编形成《审计常用法律法规》,并印发成小册子,组织审计人员集中进行学习,保障法律法规引用的准确性和适当性。
三是聚焦审理机制研究,提升质量效率。不断探索创新审理组织方式,将审理关口前移,审理部门参与到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等环节,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源头把控;对同类项目开展集中审理,保证同类问题定性、处理一致性,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重大项目,审理人员全程参与审计项目,全程跟踪审理,以服务为导向,主动对接审计组,对标审计署、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要求,从审计规范化、审计成果利用最大化等方面做好创优服务保障工作,让审理工发挥审计质量“牵引器”作用。
四是聚焦审理成果研究,促进转化运用。对审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精准提出改进建议,从源头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同类型问题,要及时总结问题规律、分布和特点,并积极与审计人员深入研究问题形成原因,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度缺失等中梗阻问题,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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