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政部2023年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来,数据资源入表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各方积极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
根据《暂行规定》,数据资产目前主要分为两大类:数据资源无形资产、数据资源存货。数据资源入表,从会计准则的角度,则是数据资源计入财务报表的过程,包括相关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等环节。
数据资源入表审计实务中主要的审计风险是相关资产高估的风险,对应的认定包括权利与义务、存在性和计价分摊、准确性等。具体而言,包括确认了不满足资产定义的数据资源的高估风险、内部开发数据资源资本化与费用化时点划分不准确导致的成本高估风险、相关成本归集与结转方法不准确导致的计价准确性风险、期末资产减值计提不足的高估风险等。
鉴于数据资源入表审计实务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创新性等特点,为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业务,规范财务报表审计中与数据资源入表相关的事项,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提升执业能力,北京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数据资源入表常见问题与审计应对系列提示:准则适用与确认、计量与列报、关键控制设计与执行等。本提示为针对数据资源入表之准则适用与确认常见问题与审计应对的专家提示,供大家在执业中参考。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数据资源入表常见问题与审计应对(1)准则适用与确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