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山: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作者 邓坤水 方文君
今年上半年,通山县审计局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有待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村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单位整改,加强管理。该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多方征求乡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单位意见,于近期出台了《通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四个方面进行明确: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财务管理的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是保障成员权益。《办法》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全体成员能够享受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促进经济发展。《办法》加强了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明确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是解决实际问题。《办法》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预决算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非生产性开支大等,提高村集体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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