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华生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   发布时间:2025-02-15  作者:智通财经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华生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蒋生华、董事会秘书徐敏、财务负责人兼时任董事会秘书范跃锋收警示函。

原标题:华生科技(605180.SH)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华生科技(605180.SH)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5号)。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于2023年12月至今实际开展外汇掉期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从事上述期货衍生品交易未建立相关制度、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蒋生华、董事会秘书徐敏财务负责人兼时任董事会秘书范跃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该违规情形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延伸阅读:

  • 中天精装收警示函 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
  • 大华所两名注会收警示函 事关华铁股份
  • 执业审计程序不规范普华永道收监管警示函
  • 更多关于 警示函 的新闻 关于 警示函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