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 退出]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朗源股份财务造假被ST,复牌一字跌停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5-03-27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时任总经理等合计拟被罚1050万元。

原标题:V观财报|朗源股份财务造假被ST,复牌一字跌停

中新经纬3月26日电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朗源股份、ST朗源或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时任总经理等合计拟被罚1050万元。

财务造假

朗源股份近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及时任总经理等合计被罚1050万

山东证监局认为,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责任人方面,张涛时任朗源股份总经理、广东优世董事长,负责广东优世经营管理,组织、实施了广东优世财务造假行为,仍保证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更正公告真实、准确、完整,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戚永楙时任朗源股份董事长、广东优世董事,负责全面管理公司,保证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更正公告真实、准确、完整,知悉广东优世面临业绩承诺压力,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广东优世的控制和管理,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丽娜时任朗源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东优世董事,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保证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更正公告真实、准确、完整,知悉广东优世面临业绩承诺压力,但未能有效履职、采取措施完善广东优世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李博时任朗源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东优世监事,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更正公告真实、准确、完整,知悉广东优世面临业绩承诺压力,但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张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对戚永楙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张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李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张涛和戚永楙还被市场禁入。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张涛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戚永楙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张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戚永楙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该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上述事项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据公司23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朗源股份”变更为“ST朗源”。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资料显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鲜果和干果种植管理、加工、仓储及销售,数据中心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新鲜苹果和葡萄干。

业绩方面,公司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00万元–40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5362.55万元。

二级市场上,ST朗源25日复牌一字跌停,报收4.41元。

延伸阅读:

  • 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大华面临惩处
  • 中介组织财务造假致投资者受损24亿余元
  • 宁夏举办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培训会
  • 更多关于 财务造假 的新闻 关于 财务造假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