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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08-22  作者:中国新闻网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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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原标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中新8月21日电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有序聚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好统筹开放与安全,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延伸阅读:

  • 外汇管理局扩大3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
  • 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 外汇管理局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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