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沂源:建立五项协作机制 共促资源资产规范管理”
作者 齐美山 毕海云
近日,沂源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沂源县审计局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全县资源环境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沟通联络、数据共享、协助调查、技术合作、整改联动五项机制,进一步提升协作效率与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双方分别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及专职联系人,通过碰头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对接重要工作与协作事项。审计机关制定资源环境审计计划时,充分听取自然资源部门意见,精准把握领域突出问题与重点关注方向;自然资源局则及时提供相关法规政策、监管情况等信息,为审计工作提供支撑。
二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审计机关建立“定期+个性化”数据采集机制,对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全面采集,同时协助其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则做好数据整理归纳,协助审计机关完善自然资源数据库,并提供数据应用支持。
三是建立协助调查机制。审计机关在资源环境审计中发现难核实的问题线索,可委托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局需审计机关协助的督察整改事项,将在审计中重点关注并督促落实。
四是建立技术合作机制。审计机关遇专业技术问题可咨询自然资源部门或领域专家,还为自然资源局提供内控建设、资金监管、内部审计及财务培训支持;自然资源局则提供人才、技术支撑,协助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开展培训。
五是建立整改联动机制。聚焦问题治理,审计机关将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自然资源部门,共同会商整改时限、方式与标准;自然资源部门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定期调度整改进度,遇困难及时沟通,同步反馈整改及机制完善情况,推动源头治理,规范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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