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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11-11  作者:陈康亮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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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其中,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一是调整风险基金计收范围的表述,由列举式修改为概念式,明确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用多边净额担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品种(业务),提升规则包容性。二是根据品种(业务)风险程度,对风险基金的交纳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权益类品种由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下调至百万分之九,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由十万分之一下调至百万分之三,质押式回购业务交纳比例不变。三是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取风险基金的比例由按照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之二十调整为百分之九。

优化风险基金投资、存放及使用。一是将风险基金投资范围在原仅限于银行存款的基础上,新增购买关键期限国债、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并要求风险基金在银行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上月末净资产总额的70%。二是简化使用程序,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安排,将动用风险基金由事前报批改为事后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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