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咸宁:打造多维贯通协同机制 全力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作者 程宇红 陈冲
近年来,咸宁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的贯通协同路径,通过构建多维协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从“单兵作战”向“协同联动”转变,全方位提升审计监督的深度、广度与实效。
一是创新“审统联动”模式,夯实数据监督协同根基。为强化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的优势互补,该局联合市统计局印发《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实施办法》,从会商联络、信息互通、监督协查、线索移送、结果共享五个关键维度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统筹两类监督资源,打破数据壁垒与信息孤岛,实现统计数据与审计证据的互证互用,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为精准发现问题、提升监督专业性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深化“巡审联动”机制,释放监督叠加效能。该局与巡察部门构建“四位一体”巡审联动体系:建立年度计划沟通机制,实现巡察与审计重点的精准对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打通巡察发现问题与审计疑点线索的互通渠道;推行同步进驻机制,每年选取1—2个重点部门单位,与巡察组同步进驻、协同实施,推动资源整合与力量融合;强化整改联动机制,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设、机构设立及履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监督范围,并根据巡察需求精准提供审计报告,真正实现“优势互补、成果共用、效力叠加、巡深审透”。
三是做实“纪审联动”协作,打通监督衔接堵点。为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的协同发力,该局从两方面构建紧密协作格局:一方面,在每年审计委员会会议上,专题通报上一年度问题线索移送、办理情况,既强调贯通协同的重要性,也直面工作短板,为优化协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提供决策支撑;另一方面,全面推行审计事项移送会商机制,对拟移送的问题线索实行“前置会商”,通过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的提前沟通、联合研判,有效打通监督衔接堵点,并编制《审计事项移送会商记录》规范流程,确保线索移送的质量与效率,推动“纪审联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拓展“多部门协同”维度,构建同频共振监督格局。该局主动打破部门壁垒,探索建立与人大、财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重点推动“三个协同”:计划制定协同,在谋划审计项目前,向组织、纪检、巡察等部门去函征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意见,确保审计对象选取精准、贴合工作需求;工作机制协同,建立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办公室会议制度,出台《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会商具体事项,实现监督步调一致;成果运用协同,推动各部门间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合力,促进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五是打造“督审闭环”链条,压实审计整改责任。为破解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难题,该局联合市政府督查部门创新“督审协同”模式:组建联合督查组深入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开展现场督办,通过提升整改督办层级,强化督查力度,推动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未完成整改或正在整改问题,由市政府办印发《督查情况通报》,明确整改期限与销号标准,并对逃避责任、推诿敷衍、虚假整改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持续保持整改高压态势,构建“督查—通报—整改—问责”环环相扣、首尾闭合的整改责任链条,确保审计整改见行见效。
六是强化“内审联动”培训,筑牢协同监督人才支撑。该局以培训为抓手,推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联动,构建“立体式”赋能体系:开展专题培训赋能,采用“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务指导”模式,邀请省审计厅专家解读条例要义、市财政局专家围绕政府采购审计开展“专题授课+互动答疑”,并精选市农业农村局、城发集团等3家单位分享典型经验,针对性解决内审实务痛点难点,200余名内审骨干参训受益;推行实战历练赋能,推荐内审人员“以审代训”参与省委巡视、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及市委巡察工作,在实战中提升专业素养与依法审计能力;强化问题导向赋能,在政府投资项目备案专项审计调查中,精准指出内审机构在职能发挥中的不足,为规范市直部门内审工作提供参考,夯实审计协同监督的人才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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