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财经信息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公布

来源:央视新闻   发布时间:2025-11-27  作者:王婧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办法》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原标题: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27日)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办法》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进一步统一修复规则,增加了便民利企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为重整及和解企业恢复信用、重新开展正常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进一步完善违法失信信息分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提升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缩短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提升信用修复效率。

四是进一步做好协同修复,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化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

此外,为做好衔接,市场监管总局同步一揽子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等四部规章,规范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不同类型行政处罚信息停止公示的期限和条件,确保信用修复规则统一。

延伸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以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项智能家电国家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就协助查处商标侵权征求意见
  • 更多关于 市场监管总局 的新闻 关于 市场监管总局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