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M老师身材瘦小,面容恬静,看上去是个南方人,但实际是北方人。她是我大学的英语老师,对我而言,是我应该记住,一直感激的一个人。
我上大学之前英语很一般,说不上好也决不坏--我觉得那就够了。当时刚上大学的小马是文学青年,整天写酸不溜丢的东西吓人,简直让人闻名丧胆。此外,小马还一口气参加了好几个社团,整天很嚣张地说自己也是混社团的—这里的社团没有洪兴拉风,不但不发武器,因为经费紧张,小马画海报的颜料都要自己买,实在是令人郁闷。由于参加的社团太多,小马经常要左右开弓画六,七张海报,全都贴在狭窄的布告栏,看上去花花绿绿的,别人一看就知道是马某人在为非作歹。那个时候学校里可以贴海报的地方很少,所以有个很不好的风气,很多人的海报刚刚贴上去就被活活撕下来或是被直接盖上,这样的情景要是被当事人看见,估计要痛彻心肺。为了保存自己的胜利果实,我简直绞尽脑汁,海报上还要醒目的写一点:“敬请诸君手下留情,望能保留二日三日,撕毁者五雷轰顶,爱护者寿与天齐。”之类的话。但是大家活得很实际,不太想寿与天齐;因为不是狐仙,也不怕五雷轰顶。所以我的海报往往胶水还没干就被撕下来,简直寿与虫齐。我看了无比悲愤,又找不到凶手,只好去撕别人的,从此冤冤相报,没完没了。
M老师那个时候刚从美国访问归来,神态优雅,口音漂亮。出于对美好的尊敬,我只有在M老师的课上才能老实一下--不能保证不睡着,但是可以保证不打呼噜。
然而M老师决定拯救我,于是有一天下了课不走,约我谈心。她说她觉得我的基础不错,尤其是口音的基础,应该好好地练习,如果就这样荒废了,很可惜。话说得轻声轻气的,但是我听起来全都振聋发聩。我很感谢上天让我当时一下子明白了点什么。于是我恭敬地谢过了老师,打算洗心革面。
后来的职场生涯中,每当我遇到基础不错,尤其是口音基础不错的小朋友,我都温言鼓励,帮他们找到一点自信。因为我相信,除非生就异能,可以感知自己的潜力,好像佛祖一样,生下来就知道自己的使命就是普渡众生。大部分人的潜力还是需要有一个人来帮助激发。由于传道殷勤,慢慢的我自己还真的有了一点英语学习的心得,也算是东耦桑榆的收获。后来还有几个小朋友对我表示了很真诚的感激,认为我帮助他们改变了命运。我从来都没认为自己有那样的神力,如果自身不努力,我还是无可作为。所以,我可能更愿意扮作一个向导而不是老师,在人生的路口上,衣着褴褛,但目光坚定,手中高举一个小牌,上面写着:指路。如果有人愿意相信我,那么我愿意跳上他们的好车或破车,把我走过的每一条路,每一个路障,每一个拐角告诉他们。我之所以愿意这样做,乃是因为有感于M老师的教化。我生来愚蠢,成就有限,无法报答老师的指点之恩,只好笨拙的效法老师---前几天同事们去唱歌,有个同事唱了一首黄安的《传灯》。歌曲很老了,但我想说的就是那个感觉。总要有人把明灯一盏一盏传下去。如果你心有所感,那么希望你也能做一个传灯的人,把你的智慧,经验和爱一点一点传下去,这样我们在漫长的等待之余,才能生出一点点的希望。
小马练习英语的办法很笨,但是很有效。现在的孩子们比我要幸福很多,有眼花缭乱的媒介帮你学习。当然后来我想这可能也是不好的地方,选择太多,往往让人无可选择。就好像汉唐的时候,每个人能看到的书无非就是那几本书,看来看去,专心致志,自然有所成就。现在我们面临的诱惑可就太多了,对于小马而言,如果同时有一本审计技术和一本新出版的鬼吹灯,你说我会选哪一个?
那个时候我依老师之言买了一个硕大的收音机,因为只有那样的收音机才能听短波。当时很奇怪,我家也不算小,但是整个房子只有我的房间的窗台可以接收到信号。于是收音机被固定在窗台的角落。小马每天都坚持收听敌台美国之音。我还记得,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和小布什上台,都是从节目里第一时间听到的,然后激动的向所有认识的人通告,恨不能自己印一份小马快报。
刚开始听的时候挫败感很强,因为实在是听不懂,简直一听就睡着,所以那段时间睡眠特别好,每次听完节目都神采奕奕的。当时美国之音每天还有一档慢速英语,专门面向亚洲国家的。M老师曾建议我听那个。我听了一下,里面的老外说话全都慢慢悠悠的,一字一顿,听起来像大头傻子。于是决定选择一点更大的挑战,就像菩提老祖问悟空:“你是想学那三十六般变化,还是那七十二般变化?”我一心成功,当然选七十二般变化,只有八戒才选三十六般变化。
后来M老师教我一个办法,当时美国之音的节目都是每天固定时间反复播放的。所以一条重要的新闻总要重复几次。我当时需要做的,就是每天买一份China Daily,看看上面有什么国际新闻,晚上听广播的时候再去印证,这样记忆会很牢固。而且,既阅报纸,自有生词—也是个扩大词汇量的好办法。记得当时有几天老是听到一个很奇怪的词,叫做:“Yugoslavia”--后来看了报纸,一眼就看到了,原来是南斯拉夫,报纸所载甚详,所以看过之后应该对整个事件有所了解,晚上回到广播,也就能听得懂三三两两了。
这样的习惯我从1999年4月1日开始坚持了整整3年半,如果不是过年,一般都不间断--其实后来我发现很多事情其实都不难,养成了习惯,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做下去,比如,我有一段时间迷上了资治通鉴。于是像做功课一样每天用固定的时间去做,慢慢的也啃完了厚厚的六大本。后来读曾国藩的日记,发现那个时候的读书人也是这样,每天都有功课,要看10页史记,写100个字,看两篇古文,如此这般,几年之后,应该有所小成。我鼓励平日工作繁忙的朋友试一试这样的方法,你能体会到时间的宝贵和量变引起质变的快感。
后来有一天忽然顿悟,发现自己能听懂七七八八了。尽管已是久远之事,但回忆起来,那种惊喜,快乐的感觉真是终生难忘。这样的量变引起质变确实真实,并非哲学家的杜撰。
后来看到一段话,觉得说的很好。是说人的快乐分成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浅薄一点,来得很容易,比如shopping, make love, 快乐来得快,但是走的也快。这个小马有亲身体验,尤其是买一些奢侈品的时候,往往买之前的兴奋远远超过掏出卡时的兴奋(事实上掏出卡的瞬间,不但不快乐,还很悲凉。);第二个层级高尚一点,需要艰苦的跋涉和努力,比如上山,学习,挑战极限。成功以后的快乐可以保持很久。我个人而言,当然也喜欢第一层次的快乐,毕竟得来容易,享受直接;但是还是鼓励自己多做第二个层次的事情,因为每一次看似艰苦困难的攀援,都能给自己带来历久弥新的快乐,这样的快感可以贯穿你漫长的人生,让你信心百倍,勇敢前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