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威斯康新大学硕士,曾任新中国首任会计司长的安绍芸指出:“同样的会计科目,同样的会计事项,用借贷记帐方法记帐的结果和用收付记帐法记账的结果,除左右方向对掉外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如果把一种记帐方法的左方右方对掉,把原记入左方者记入右方,把原记入右方者记入左方,则在事实上两个绝对不同的记帐方法间的矛盾便可获得解决,或者说便已结合成为一个记帐方法。”(《介绍修订总预算会计制度及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几个要点》《新会计》(1951年12月25日),
现金收付记账法的“现金”,在《改良中式商业簿记方案》的“帐目分类”中称为“现款”,包括“现洋、钞票、即期庄票与支票”,与现代意义上的现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现金等价物)口径已大致相同。在现金收付记账法下,现金是“主体账户”,以它为标志划分为“现金收付业务”和与现金无关的“转账业务”,处理方式为(参见葛家澍主编《会计学基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8月):
1、现金收付业务采用单式记录,规则是“收记收,付记付”。收入现金则记到现金对应科目的收方,如“收:销售收入40”;付出现金则记到现金对应科目的付方,如归还股东投资记“付:业主投资10”。由于在日记账中有现金栏,这些单式记录要逐笔记入日记账,实际上也就记入了现金账户,所以在形式上是单式,实际上还是复式,只不过分录中现金账户暂时省略,以简化手工劳动而已。
2、转账业务采用复式记录,对每笔转账业务都看做同时发生一笔现金收入和一笔现金付出业务,即“虚收虚付”的方式,规则是“有收必有付,收付必相等”,如“收:原材料100付:生产成本100”,只要想象“从原材料上收到一笔现金,再将这笔现金付于生产成本”,也就能够理解了。
如上所述,由于现金业务是单式记录,记收不记付,或记付不记收,到了试算平衡时,要依靠现金的收付差额和库存现金来实现平衡,公式为:上期现金+本期收方发生额合计-本期付方发生额合计=本期现金
其中,转账业务分录的收付发生额肯定是相等的,其发生额是否加进平衡公式,都不会影响到现金数。因此,去掉转账业务这一块,直接处理现金收付业务,统计对应账户的收付记录也是可行的:上期库存现金+本期对应账户现金收入额-本期对应账户现金付出额=本期库存现金
行文至此,笔者惊奇地发现,自己所提出的现金流量表主表编制思路——即对于现金账户与非现金账户共存的记账凭证,事先为非现金账户设定它所对应的现金流类型,用来说明导致现金变动的“原因”,作为分析统计的依据——在推导出上述平衡式后,只要再将“对应账户”设定现金流类型的对照,便“呼之欲出”了!
可以感觉到,在现金信息的处理上,现金收付记账法的思路异常简明。根据比较文化理论,文化环境常可用于解释为什么某些现象会发生在某个国家而不是其他国家。中国现金制倾向的传统,或可有助于理解:为什么中国的现金流量表准则会要求企业同时提供直接法和间接法的数据,从而成为世界上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为什么正好又是中国会计界(笔者和桃李软件同仁)提出主附表“殊途同归”的质量标准,并通过计算机实现,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精确编制,直接支持了中国现金流量表准则的要求?虽然,这似乎只是冥冥中的巧合。
在各国会计均陷入应计制泥淖而进退维谷时,现金制倾向的中式会计思想,正发散出异样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