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10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 加强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
12月19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营商局、大连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大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大连市总工会等10部门共同签署《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
以守信有激励、失信要惩戒、提升治理水平、建立联动体系为目标,税务部门将依托“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新体系,建立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管理体系,从而推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保护守法诚信经营,维护经济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中也规定,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推动税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大连市税务局切实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在市发改委支持下,最终促成了10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并据此联合建立起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体系,对于强化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完善纳税信用信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大连市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为大连市各部门协同推进细分领域诚信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也为各行业、各部门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宝贵经验,同时也将带动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进一步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
按照合作事项要求,10部门共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完善部门职责、信息沟通、数据共享、措施配合、成果报送等联合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
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守信纳税人采取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鼓励各部门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
鼓励行政部门和市场主体给予守信纳税人更多机会和便利,对守信纳税人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申领补贴资金、便民服务等领域和环节给予优先考虑,比如在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时,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信息作为参考因素,让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而对于严重失信纳税人,在表彰奖励、招聘录用等方面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这样一来,通过多部门共治以及市场主体广泛参与,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凸显社会信用的价值引导作用。
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税务部门会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承诺未履行情况、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应补税未补税等9项违法信息纳入《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纳税人对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有关涉税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违法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按照规定流程向税务部门申请修复信用,税务部门按照规定更正其有关信息,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同步修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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