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注协全面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30号文有关要求,提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近日,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次修订呈现的主要特点:一是引导事务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内部治理效果不佳、一体化管理水平不高是制约我省事务所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性的重要因素。国办发30号文中明确提出要将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排名的重要依据。为此,《办法》增加“一体化管理”等内部治理类型4个评价指标,增加“注师人均业务收入”等效率评价指标,引导事务所转变发展理念,提高内部治理水平。二是大幅提升指标体系的综合性。《办法》确立了“6+20”的全新评价体系,大幅提高人力资源、党群建设、内部治理方面的权重,综合评价事务所的发展质量与前景。同时,为落实财政部财党〔2020〕89号文要求,首次将执业机构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结果纳入评价内容,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三是提高评价方式的科学性。评分标准首次采用百分制,改变上不封顶的评分现状,发挥各项指标的引导作用。部分指标改用分档计算法,结合行业数据合理设置档位,确保指标得分呈现收敛性,提升综合评价的公信力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