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征集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时间:2022-08-10 作者:视野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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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财政厅公开征集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

中国会计视野讯 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公告称,为加强广东省会计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优化专家库人员结构、充实专家数量,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决定公开征集高(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重新组建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高(正高)级专家库。

申报条件包括: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具有较深厚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会计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从事本领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高级(副教授)职称3年以上或会计专业正高级(教授)职称1年以上;申报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正高级(教授)职称3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7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同等条件下,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优先入选评审专家库。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7月31日

个人申报,需要在2022年8月15日至31日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址:),在“候选评委登陆”中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以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广东省会计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并下载保存,将《申请表》以A4纸双面打印。本次征集前已入库专家均需重新申报。申报人员需将《广东省会计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每单位推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审核,择优选聘,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申报人员请于9月9日前将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申请表》邮寄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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