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列事务所信息的通告》。
公告称,根据《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粤注协〔2021〕261 号)规定,我会完成了2022 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编制工作并经公示,现将《2022 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 名信息》《21个地级以上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列信息》以及《事务所“专精特”业务情况》予以发布。
附件:1.2022 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名信息
2.21个地级以上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列信息
原文地址:/Item/20246.aspx